林岱樺助理費案律師團指檢方起訴「編造死人筆錄」林岱樺說公開審理曝光檢調暗黑角落

發佈: People Ι 2025-10-27 Ι 瀏覽: 292

記者陳明成/高雄報導
立法委員林岱樺助理費案27日開庭,林岱樺說,法院的公開審理是揭露真相的重要契機,使檢調體系長期隱晦的暗黑角落攤在陽光下,讓國人了解真實全貌。自己從未貪污、不曾將公費挪為私用,也沒有任何不法動機,將以生命捍衛清白。

林岱樺律師團指出,檢方起訴內容存在多項重大瑕疵,最離譜的是「編造死人筆錄」的情節。證人駱和明在生前受檢調詢問時,曾明確表示係受林三郎邀請,擔任林岱樺服務處公費助理,負責電腦維修及文件遞送等業務,其配偶蔡幸淑亦證實此事。在駱和明去世後,檢方仍援引其筆錄作為起訴依據,且經律師團調閱錄音檔後,發現筆錄內容與原始錄音不符,甚至出現誘導與扭曲之情事,顯屬「編造死人筆錄」,嚴重違反證據法則與程序正義。

律師團指出,檢方在起訴書中片段引用駱和明及其配偶蔡幸淑之證詞,刻意忽略有利於被告的部分,明顯違反注意義務。此外,檢方筆錄所載「駱和明同意被虛報為公費助理」一語,與錄音譯文完全不符,依法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關於助理王瓊翎部分,林岱樺律師團說明,王瓊翎並非固定薪資制的助理,薪資調整係因應服務處人力流動與業務繁重所致。由於地方選民服務案件眾多,公費助理人力長期不足,林岱樺遂徵得胞妹林岱縝與弟媳王瓊翎同意,協助部分業務,報酬依實際工作量彈性支給,屬合理之安排。

至於檢方指稱助理薪資帳戶由林三郎、林岱融使用,律師團指出,此均係徵得當事人同意,帳戶用途正當,並無任何違法挪用情形。多名證人,包括周忠信、連亞溱、郭伊琳等人,均具體證述王瓊翎確實從事服務處公費助理工作,與起訴書片面認定「家人互助」的說法明顯不符。

針對檢方指控助理加班費浮報一節,律師團嚴正反駁指出,檢方未能舉證林岱樺有不實申報加班費的事實、時數與金額。依多名證人及相關對話紀錄、行程表、電子郵件與工作內容明細可證,助理確有實際加班,申報金額與實際情況相符,並無浮報情事。法院過往判例亦認為,若助理加班費繳回供辦公室使用,屬私人財產之合法處分,不具詐領意圖。

律師團另指出,檢方引用「秘密證人A1」的證述,指稱林岱樺指示「溢領加班費」,但檢方並無具體證據證明此事,且該證詞並非出於證人親身經歷,其可信度仍待錄音譯文比對釐清。

林岱樺說,相信台灣社會與高雄市民的理性與智慧,將在公開審理中看清事實真相,終將還她1個清白。她強調:「我禁得起最嚴苛的檢驗,也願意讓真相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