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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不新鮮的乳品冠上「鮮乳」爭議許久,引發學者、酪農業、消費者的一致反對,儘管衛福部食藥署提出的修正草案,但仍堅決要讓「偽鮮奶」使用鮮奶一詞。直到近日媒體透露始知,係食藥署不明就裡地擔憂形成貿易障礙。
食藥署去年六月預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對於保存期限30天以上乳品者,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無論如何,都要讓與新鮮毫無關係的長效乳品,掛上「鮮乳」二字,讓消費者益加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