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都市更新上位層次問題之初探
發佈: 基隆智庫/Jus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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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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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來國內各大城市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可是除了少數都市稍具成效、多數困難執行。然而有許多上位層次的問題政府與業界似乎較少深刻討論與解剖分析、讓人民清晰易懂且樂於推動落實。
一、為何要都市更新?
為都更而都更?還是要創造政治人物的施政績效?為了創造建築與營造業的生存空間、進而帶動經濟發展?還是本於初衷為了都市機能(居住/工作/遊憩/交通運輸/公共設施/防災/日照採光/減噪音.等)及永續發展。然而30年屋齡的房子與影響景觀的鐵皮屋也屬於都更的範疇嗎?是為建築物結構/外觀或是都市景觀而更新、還是真正為了促進都市機能來推動更新計劃?
二、公平正義的問題
1、一個都市容積的基準是如何訂定的?各種土地使用區分的容積是如何訂定及計算出來的?各個都市由於發展歷程、土地面積、地理情況與人口、產業.等條件等都不同、是否可以依據地方自治的精神、來參考都市發展歷程與時機而有所不同且動態的變化?
2、容積獎勵的那些容積量從那裡來的?如果總量不變、那麼有的地方增加容積是否有地方必須要減少容積才合理?
3、各都市當年實施容積率制度時憑藉何種理由來降低現有建築土地的容積?現在藉著都市更新的名義為獎勵而大幅增加容積(獎勵標準的學理依據為何?)卻影響了公共設備的品質?鐵皮屋要變成十幾層樓的大廈、旁邊住戶的日照權及公共設施是否詳細檢討?容積管制如果真有成效、為何會有當前台北內湖交通運輸壅塞的公共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
4、容積獎勵辦法是否真正落實公平正義原則?有些獎勵是否過於粗糙或是偏袒某些特定對象?都市計劃定期通盤檢討時是否有確實依據生活品質的提昇、經濟發展、產業與人口變動.等因素而調整並重新計算各區的各種土地使用的需求量與容積?地方政府有確實檢討各區不同使用區分土地的容積供需問題嗎?
5、建商的合理利潤要有保障但是否也要有所規範?一樓店舖最難處理、是否有公平合理的機制讓所有權人願意配合順利執行?釘子戶的要求也應該有合理上限的規範。
三、相關政策的檢討與配合
1、新建建築物本體與其週遭建物日照權的重視與檢討、太陽能板、增加鄰里公園與綠地、建築物騎樓公共使用問題、大樓雙樓梯對於安全及公共空間使用問題、公共空間與住戶實用面積合理比率及配置的徹底檢討、建築材料、開放空間管理與使用、獎勵停車場空間的使用與管理、等諸多法規的落實與檢討。
2、一戶花30-50萬元來強化耐震結構設計與材料對比ㄧ般市民花150-300萬元來裝潢設計或美觀材料之間觀念扭轉的政策指導。
3、小區的污水處理新技術、太陽能/綠能/發電與儲電系統、充電樁配置、雙層停車空間、雨水儲集與利用系統、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等的系統性配套與整合。
四、長期永續發展
1、當都市發展到了一個階段考量都市機能與永續發展、都市更新將形成一種常態性的組織與工作。然而、明確的目標與正確的方向、公平合理的制度才是更新再生的成功關鍵。
2、十幾年前在一次研討會議後筆者與台大土木研究所教授深入探討台灣實施容積管制成效的種種問題。這位當年引進國外容積移轉與容積買賣制度的知名教授、對於台灣實施後的諸多亂像深刻感到後悔、並認知當初引進國內的錯誤。
3、如何建構一套有效機制可以讓都市更新能夠不受經濟發展、房地產景氣、城市/地區/區段的好壞.等因素影響、而能夠長期穩定並持續在各地區廣泛地推展下去、才是應該積極突破的課題。